主动求购无中文背标威士忌 “职业打假人”收货后马上起诉

时间:2023-06-22 09:03:22来源:凤凰网

文章来源:烈酒商业观察


【资料图】

为索要10倍赔偿,一名“消费者”冯某某在网店购买白州威士忌时,竟主动要求商家发没有中文背标的产品给他。

网购进口威士忌时要求卖家勿贴中文背标收货后要求10倍赔偿

根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23)京04民终224号披露:2022年4月8日,冯某某通过重庆骏顿公司经营的淘宝平台店铺“骏顿洋酒株式会社”以237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瓶“三得利白州12年单一麦芽威士忌”。收货后,双方以商品无中文背标为由协商退款。随后,冯某某又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,还称产品来自日本核辐射区,以此将重庆骏顿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10倍赔偿。

而重庆骏顿公司将无中文背标的进口威士忌销售给冯某某,却是冯某某主动要求。根据重庆骏顿公司提供的信息与一审法院认定:冯某某在购买这瓶白州时,曾向重庆骏顿公司的客服人员要求发不带中文背标的货。

然而,在冯某某一收到商品后,便通过淘宝旺旺要挟重庆骏顿公司十倍赔偿,不赔偿就要起诉法院和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。冯某某在没有达到目的后,还通过淘宝旺旺言语辱骂重庆骏顿公司客服。

冯某某无法提供产品有毒有害之证据二审被驳回

对于冯某某的指控,重庆骏顿公司辩称:冯某某不是为了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个人,而是纯粹为了索赔进行的购买,不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或者消费行为。上诉人在多平台有类似相关索赔的案件,均是职业索赔目的。

此外,重庆骏顿公司还称:所售商品有检验检疫证明,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,也有食品经营许可,符合生产、检验标准,对人体并没有伤害,上诉人并没有提供涉案商品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证据。

基于上述依据,一审法院认定:冯某某曾多次对其他产品请求惩罚性赔偿,并屡次以类似情形向法院提起诉讼,说明冯某某对食品标签、说明书的内容、食品的食用方式具有高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,冯某某对于涉案商品无中文标签的事实有清晰的认知,不会对冯某某造成安全误导;且冯某某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本案所涉商品存在有毒、有害等情形,亦未举证证明其因购买涉案商品遭受其他实际损失。故驳回冯某某全部诉讼请求。

在二审判决中,法院也指出:冯某某主张案涉产品来自日本核辐射区,既未能提供有效的中文翻译件,也未能提供其他能够证实该商品具体生产地址的辅助证据。冯某某在购买案涉商品时,明确要求被上诉人不提供中文标签,其再以相关商品缺少中文标签为由请求惩罚性赔偿理由不能成立。故支持一审判决。冯某某的上诉再度被驳回。

业内人士:不少公司选择“私了”,让打假人得利

此前,烈酒商业观察还曾了解到有打假人在超市购买8瓶葡萄酒后,疑似将其中7瓶酒的中文背标撕掉再索要10倍赔偿。而这位人士“技高一筹”,竟采用钓鱼手段牟取不当利益。

不过,烈酒商业观察发现,近期公开网站披露的多起因进口酒无中文背标为由起诉10倍赔偿的案子,原告多以失败而收场,那么为何还有这么多打假人前仆后继采用此种方式呢?

据一名销售进口酒的酒商介绍:职业打假人在抓到证据后,一般是先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,找涉事单位“私了”,一些单位不想花钱请律师,不想花精力去搜集证据,往往选择“私了”,从而让打假人得利。

的确,从冯某某起诉重庆骏顿公司的案件中,也能看到冯某某先期采用的是要挟手段。

“事实上,只要销售商证据充分,积极应诉,这样的案件是存在很大胜诉概率的。”这名酒商指出。

*部分内容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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